郑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管理办法-郑师院行[2013]145号.doc

双语教学是指将母语外的另一种外国语言直接应用于非语言类课程教学,并使外语与学科知识同步获取的一种教学模式。为认真贯彻与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掌握国外先进的教学模式和最新课程内容,提高学生获取国外先进科研成果的能力和专业外语水平,进一步加强我校双语教学建设,特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意义

(一)开展“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旨在形成与国际先进教学理念与教学方法接轨的、符合我校实际的、具有一定示范性和借鉴意义的双语课程教学模式,为培养学生的国际竞争意识和能力发挥重要作用。

(二)“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应体现现代教育思想,符合科学性、先进性和教育教学的普遍规律,具有鲜明特色,并能恰当运用现代教学技术、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显著。

(三)在实施学校“双语教学课程”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开展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具有显著专业特色的优势课程。积极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共享相关教学资源,发挥辐射作用,引领示范本校双语教学改革和其他专业课程改革。

(四)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是我校各专业中具有一流师资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和手段、一流教材、一流实践教学内容和机制的示范性课程,是学校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遴选条件

(一)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均可申报,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每位教师最多参与申报1门课程。

(二)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三)申报课程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四)申报课程应建有教学资源网站,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网上资源的技术标准参考《国家级双语资源共享课建设技术要求》。

三、遴选程序

(一)院(系、部)依照双语课程的遴选条件,推荐本院(系、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并附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网站建设须提供上网录像(课程总体介绍、3-4节课程等)以及与之相关的配套文字材料。

(二)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专家进行网络评审和会议终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

(三)学校下发文件确定立项,并根据建设方案和立项情况划拨建设经费。

四、建设内容与要求

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设内容包括双语师资的培训与培养、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校讲学、先进双语教材的引进与建设、双语教学方法的改革与实践、优秀双语教学课件的制作、双语教学经验的总结等。

(一)切实加强教学队伍建设。双语课程要由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师主讲,各教学单位要通过双语课程建设逐步形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队伍。建设期内,须有2名以上教学队伍成员实现学历(职称)提升计划。

(二)重视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要准确定位双语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以教育创新思想为指导,以学生为根本,要及时反映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要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建设期内,须建设至少1项市厅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并争取相应的教学成果。

(三)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观念、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双语课程要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相关的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必须上网并免费开放,实现优质教学资源的共享,双语课程教学录像必须涵盖该课程所有内容,具有系统性、完整性,与之相关配套教案、习题等材料须同步,实现学生在不同时间、不同地点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自主化、个性化学习。

(四)重视教材建设。双语课程教材应选用先进、适用的国家级优秀教材或精选优秀教材。建设期内,须建设至少1部市厅级以上优秀教材。

(五)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并重。在重视理论教学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践教学培养,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拟建课程主讲教师要亲自主持和设计实践教学,要大力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鼓励开设综合性、创新性实验和研究型课程,鼓励本科生尽早参与科研活动。

(六)建设期间,双语课程负责人及相关任课教师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水平,强化科研能力,充分发挥该课程团队在所在专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为本科学科专业建设工作夯实基础。建设期内,须在核心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含1篇教学改革论文),并建设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五、经费支持

(一)获得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立项的课程,学校资助课程建设经费3万元,建设周期为三年。项目经费从学校教学工程专项经费中列支。

(二)经费使用由课程建设小组提出规划,根据学校批准的经费资助额度列出经费预算。填写总经费预算计划及年度经费预算计划,规划经费的用途、数额,报所在院(系、部)进行论证、审核,并由所在院(系、部)负责人签字、盖章,上报教务处备案。

(三)经费使用按照《郑州师范学院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管理与验收

(一)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按项目实施,实行项目管理,其项目建设由所在教学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学校依项目建设周期负责检查和验收。

(二)院(系、部)应高度重视双语课程建设工作,落实相关责任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建设目标如期完成。

(三)立项课程要将课程上网并向全校免费开放,课程负责人要保证课程网站畅通,不断更新上网内容,逐年增加上网的授课录像。课程申报负责人要承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引用的课程资源要注明来源,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四)学校不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网上检查,对未能按计划建设的项目,学校提出整改意见;对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的项目,学校将取消经费支持。

(五)建设期满后,课程负责人须提交《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总结报告》,由学校组织结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责令整改,直至追回建设经费。

(六)学校验收后,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应做好后续建设工作,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不断丰富课程建设成果,提高课程质量。

(七)优先推荐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国家级、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立项。

七、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规定凡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各院(系、部)制订的具体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不得与本办法冲突。

(二)省级以上“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校内管理参照本办法要求进行管理,如与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省相关规定为准。

(三)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