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确保教学工作有序运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一、教学检查的目的

教学检查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各教学环节质量检查和评价,了解教学运行情况,反馈教学信息,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教学质量的提升,以保证各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

二、教学检查的主要任务

1.检查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检查各教学工作环节运行状况。

3.对各院(部)反馈检查结果,提出建议。

三、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1.校级教学检查由教务处组织实施,人员由学院主管领导、教务处、教学督导组组成。各院(部)应健全相应的检查机制,积极主动地做好自查工作。

2.院级教学检查由各系组织实施,人员由各系领导、教学管理人员、二级督导组及教师组成。建立院(部)、学生共同参与的多层次教学检查与评价体系。

四、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一)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是对学期初教学准备和开始工作的全面检查。期初教学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教室安排、教材到位情况、教学安排和实践环节落实情况、教学文件制定情况、到课率以及其它教学支持服务情况。具体要求如下:

学期初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正式上课前后一周内进行,由各学院教务办公室主任负责,系(教研室)组织实施。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包括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含实习实训计划)和教学讲稿的完成情况,课程安排、上课时间、上课地点、教材到位的落实情况,如有临时变动需通知相关教师和学生。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尽快整改按要求完成。

(二)期中教学检查

期中教学检查是对教学工作执行情况和教学目标完成情况的全面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有:任课教师的教学文件、学生学风、教师教风、教学运行情况。

期中教学检查时间为每学期的第9—11周,以学院、系(教研室)自查为主,教务处负责督促和抽查,具体教学检查内容如下:

l.教学文件

各单位要组织专人按有关要求,对任课教师的教案、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实验(见习、实训)任务(计划)书、指导书的编订情况进行认真检查,保证教学资料完整性和规范性。

2.教师教风

检查内容为当前教师教学的基本状况。包括师德师风、上课准时情况、对教学组织、教学思路、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辅导答疑、作业批改以及学生对教学的需求情况等。检查方式为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学信息员反馈信息。 并将意见反馈到有关部门和任课教师,以改进教学。

3.教学运行情况

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授课进度执行情况(含实验)、实践性教学环节执行情况、作业布置及批改情况、课外答疑、习题指导情况、听课评课、教研活动、教材使用情况、教师调课情况:以及教学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在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的改进、改革的情况等。

期中教学检查的结果,由各学院以书面形式报送至教务处。

(三)期末教学检查

检查内容包括各项教学文件、表格的填写与完成情况、整理归档情况;各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学质量情况;试卷和考风考纪情况;期中教学检查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下学期开课、任课、排课准备情况等。

各学院组织对本院的考风考纪进行检查。教务处组织巡视组对全校考风考纪进行巡视,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四)毕业论文(设计)检查

毕业论文(设计)检查工作以学院自查为主,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抽查。检查内容包括:

1.题目审查,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是否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和学生综合能力培养与训练的要求;工作量、题目难度和广度等方面是否适宜;软硬件条件是否具备。

2.开题检查,检查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情况、是否按时开题、资料搜集、调查研究等情况。

3.中期检查,根据学生的选题、任务和工作计划检查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以保证毕业论文(设计)按时、保质完成。

4.答辩检查,检查答辩小组组成是否符合要求,答辩程序是否规范,学生答辩材料是否齐全和规范,成绩评定是否合理等。

(五)经常性教学检查

对日常教学的各个方面进行不定期的常规检查。

各院(部)平时加强对日常教学环节的检查,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平时也将对日常教学的各个环节进行不定期检查。

(六)教学情况反馈复查

教学情况反馈复查主要基于对教学运行情况的反馈来进行。 由教务处对专家领导听课、同行评议、学生信息员等反馈的情况,认真分析并开展调查研究。对确实存在问题的课程,要重点检查该课程的教学情况,包括教师备课、授课和课外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进行随堂听课和抽查教师教案等。对教学检查的结果与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帮助督促教师改进教学。

五、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