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三批14个本科专业校内评估工作通知

 

   依据2016年《郑州师范学院关于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我校将于2017年12月底(本学期第17周)对第三批14个本科专业进行评估,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专业:

序号

代码

专业名称

学制

学科门类

首届招生时间

所在学院

1

050302

广播电视学

4

文学

2013

传播学院

2

071201

统计学

4

理学

2013

数学与统计学院

3

071102

应用心理学

4

教育学

2013

教育科学学院

4

080902

软件工程

4

工学

2013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5

020304

投资学

4

经济学

2013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070302

应用化学

4

工学

2014

化学化工学院

7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4

理学

2014

地理与旅游学院

8

120101

管理科学

4

管理学

20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9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4

工学

2015

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

10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4

管理学

2015

历史文化学院

11

040207T

休闲体育

4

教育学

2016

体育学院

12

050306T

网络与新媒体

4

文学

2016

传播学院

13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4

工学

201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4

130205

舞蹈学

4

艺术学

2016

音乐学院

二、评估程序:

1.各学院根据郑州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参评专业进行全面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同时,收集、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做好迎接学校评估组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2.学校组织评估专家组进行现场评估,听取各学院关于本单位本科教学工作情况专题汇报,就相关问题咨询学院负责人。召开师生座谈会,抽查毕业论文(设计) 、试卷情况,检查各种教学档案,并实地考察实践教学场所、实验室、资料室、教学档案室等。各被评专业应该按照“郑州师范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指标体系”归档支撑材料,生成支撑材料索引目录,以利于评估专家查阅。

3.评估专家组根据自评情况和查看实物材料情况,对照专业评估方案的“评估指标”,按照二级指标逐项确定评估成绩。

4.评估专家组向学院领导反馈评估情况,教务处汇总专家评估意见之后上报学校,学校以适当的形式公布评估结果。

三、时间安排

1.11月8日―12月24日,各专业自评阶段。

2.12月25-26日,学校组织专家组到学院现场评估阶段。(具体专家评审安排另行通知)

四、具体要求:

1.提交《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1,仅供参考)。将材料按序装订成册(一式5份)。

2.提交《其他材料》(具体格式见附件2,仅供参考,可以Word,可以Excel)。

以上材料于12月23日5点前将纸质稿报送至综合楼1117,电子稿发至zzsyzyjsk@163.com。

 

附件1:专业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格式).doc

附件2:其它材料(样式).docx

附件3:之前通知.rar

  

                                                                教务处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