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院(部):

    为了监督检查日常教学各环节工作正常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我校教学质量,迎接本科合格评估。学校将进行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各院(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科学安排,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全面分析自查结果并予以认真总结,切实做好本次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1.学院(部)自查

各院(部)根据检查内容写出本单位自查方案,并于11月30日17:00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zsyzljk@163.com 

2.现场查阅材料

学校检查组根据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规定进行抽查,检查教学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检查组直接对照自查报告看材料。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检查内容

实验(实训)教学大纲、教材或指导书、实验室教学安排、实验(实训)报告、实验(实训)室管理制度、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及相关档案管理。(见附件1)

(二)日常教学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秩序检查

检查各教学单位对教学秩序的检查组织、检查制度、检查情况汇总、发现问题的处理是否及时等内容。

2.课堂教学质量检查

1)教学进度和《教学日志》检查。各教学单位要按照《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见附件2)通知老师先进行自查,安排专人对照《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见附件3),对每位教师的教学进度和《教学日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40周岁以下青年教师)。

2)听课检查。按照《郑州师范学院听课制度》要求,院(部)党政、教学管理干部、系(教研室)主任要坚持听课制度,深入教学第一线,每学期深入课堂、实验室等教学场所听课,并填写《各学院领导听课记录统计(17-18上)》(见附件4)。

3)分别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各教学单位及时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广泛征求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属于本单位问题能够及时解决的要立行立改;需要有关职能部门或院部协调解决的,做好解释与反馈工作,并做好记录。

3.实践教学工作

本学期课程实践、学科竞赛、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实习基地建设、2018届毕业生实习及毕业论文等工作的安排、开展情况。(见附件5)

4.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档案建设情况;

5.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安排

各院(部)负责通知本单位各专业的正高职称教师(含学校行政人员),妥善安排课堂教学工作,并填写《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安排表(17-18上)》(见附件6)。

三、时间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备注

1

(11月27日-12月8日)

1.上报各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质量检查工作方案

2.教学单位自查;

电子稿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zzsyzljk@163.com)

2

(12月11日-12月15日)

学校抽查各项内容

1.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认真自查;

2.学校按规定或随机抽查。

3

(12月15日-12月20日)

教学单位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认真填写,教学院长(主任)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院部存档备查。电子稿于12月20日提交教学质量监控科。

四、基本要求   

1.各学院(部)要坚持突出实效原则,落实师生急需解决的问题。

2.各学院(部)要根据检查要求认真组织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

3.各学院(部)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并填写《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表》(附件7)、《期中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表》(附件1)、《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附件3)、《各学院领导听课记录统计(17-18上)》(附件4)、《实践教学工作期中检查自查表》(附件5)、《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安排表(17-18上)》(附件6)留各教学单位存档备查,除《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表》(见附件7)的纸质稿和电子稿于12月20日下午17:30前交教务处外,其他表格只需将电子稿交教务处备案。               

 

附件:

附件1:期中实验教学运行情况自查表.docx

附件2:期中教学检查教师自查表.xlsx

附件3:期中教学检查记录表.xlsx

附件4:各学院领导听课记录统计(17-18上).xlsx

附件5:实践教学工作期中检查自查表.docx

附件6: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安排表(17-18上).xlsx

附件7: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总结表.doc

 

  

 

                   教务处

                                           2017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