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对2012年立项建设的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开展自查的通知


校内有关单位:

日前,接郑州市教育局通知,拟6月中上旬对我校2012年立项的市级重点(示范)专业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包括培育项目)开展中期监测评估。要求先期开展校内自查(市级文件附后)。现通知如下:

一、涉及专业与实验室

示范专业:特殊教育

重点专业:小学教育、园艺技术

重点实验室:信息网络实验室

重点实验室(培育):大学物理实验室、小学教育实验教学中心

二、自查标准及要求:

按照《郑州地方高校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试行)》和《郑州市属高校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规定的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准备相应佐证材料并写出自查报告。材料档案在原有申报档案的基础上按照建设规划整理归档备查(要求有目录、有佐证);自查报告印刷成稿连同电子稿交教务处教学建设与研究科;各项目准备好汇报PPT及照片素材,以备专家进校汇报用;各相关单位拟定本单位实地考察路线,并培训讲解人员。

三、材料上交时间:

1.自查报告(及电子稿)5月24日上交

2.材料档案、相关照片素材5月31日上交

3. 汇报PPT、实地考察路线6月初上交。

四、教务处联系人:

教学建设与研究科:蒋哲65501006

相关材料请发至zzszzyjsk@163.com邮箱

附件为:相关评审标准、评审办法以及省级相关工作通知文件

    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对2012年立项建设的市级示范专业、重点专业和重点实验室项目实施中期监测的通知.doc

    重点实验室建设标准及评审办法.doc                       

 重点专业示范专业评审标准.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