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国家及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内涵建设,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我校重新制定下发了本科层次的教学工程项目管理方面的7+1系列文件,包括重点学科、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双语教学示范课程、教学名师等7个管理办法,以及教学工程项目建设经费管理办法。另外,又重新修订了《郑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修订稿)》(本次出台的所有文件电子档,请在教务处网站点击“规章制度”菜单栏中下载;或者在学校党政办“学校文件”中下载)。
学校决定于2013年12月开展首批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遴选。本次评审包括:
(1)重点学科、专业改革综合试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团队五类项目。
(2)有意开展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的单位,先按照《郑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规定,进行双语课程申报。在学校双语课程达到一定规模和水平后,再开展示范课程评审。
(3)“教学名师”按管理办法要求,每年5月开展申报与评审工作。
望校内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上述管理文件,按照内容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本单位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已列为国家级、省级相应项目的不再申报。
请各单位于12月16日之前将本次申报的《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7,纸质1份,连同电子稿1份)和相关申报材料(纸质3份,连同申报表格电子稿1份)报送至教务处专业建设科(A207),逾期将不再受理。其中:申报表格请使用A3纸双面印刷骑缝装订;佐证材料用软皮平装;所有材料装入厚牛皮纸袋,并将申报表格封面(复印件)贴于纸袋的正面,纸袋背面贴上材料清单。一袋限装一个项目的材料;电子稿发至zzsyjxjs@163.com。
联系人:高敏
联系电话:65501006
教务处
2013年11月12日
附件1:各项目申报材料要求
1.重点学科。申报校级“重点学科”项目,需填写《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申请表》(见附件2);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分类并列出目录)。
2.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已列为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特色专业建设点项目的专业不再申报。申报范围为本科专业。须报送《郑州师范学院“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任务书》(见附件3);申报专业相关的教改、科研论文、参加学科竞赛或专业技能获奖证书等内容须提交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顺序排序装订成册(论文类需提供期刊封面、全部目录和论文首页;奖励类需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或相关文件)。
3.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已列为国家级、省级、市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不再申报。须报送《精品资源共享课程申报表》(见附件4);申报的课程资源及相关申报材料刻录成光盘。
4.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已列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项目不再申报。须报送《郑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请书》(见附件5)。有关申报材料按《郑州师范学院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管理办法》要求申报。
5.教学团队。已列为省级教学团队项目不再申报。须报送《2013年郑州师范学院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6);另附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分类并列出目录)。
6.双语教学课程。本次可以一同申报下学期双语教学课程。教师本人向教学单位申请,教学单位按照学校《双语教学课程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审核后,将《郑州师范学院双语教学课程开课申请表》(见文件)、试讲时的相关记录及所需佐证材料统一报教务处审批。教务处审批后,立项并书面通知教学单位安排教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