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14〕118号)要求,学校将组织2014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暨推荐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2014年我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范围限定在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精品资源共享课和其他市厅级(含市厅级)以上立项项目范围内,以及教师教育改革创新实验区所培育的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的教育教学成果。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要反映我省基础教育、教师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探索的重大成果,其内容包括课程、教学、评价、资源建设等方面,可以是综合性的,也可以在某些方面有所侧重。教材目前暂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评审名额
根据教育部分配给我省的推荐名额和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2014年推荐名额约150项,评审产生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100项,其中:一等奖35项,二等奖65项。在一等奖中,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18项,省教育厅将择优报送教育部参评基础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并视情况从中可备选建议推荐特等奖1项(可以空缺,仅限申报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其他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17项。二等奖结构比例根据申报情况再行确定。
三、成果要求
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含基础教育类,下同)必须符合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体现时代精神和素质教育的核心理念,遵循学生身心发展和教育教学规律。必须围绕解决基础教育和教师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创造性地提出科学的思路、方法和措施,经过实践检验,对于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效果显著,产生了广泛而积极的影响,至今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特等奖教学成果(仅限申报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成果)应在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建树,在教学改革实践中取得特别重大突破,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突出贡献,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在全省产生重大影响。
一等奖教学成果应提出自己的理论或发展和完善已有理论,经过不少于4年的实践检验,对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省或者省辖市区域内产生较大影响。
二等奖教学成果应在教学改革实践的某一方面有所突破,经过不少于2年的实践检验,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显著成效,发挥了重要的示范作用。
四、申报程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由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评向省教育厅推荐,教育厅不直接受理任何个人提出的申请。
(二)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单位,该成果应体现单位意志,由单位派人主持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与总结的过程,并以单位为主提供物质技术条件保障。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的个人,应当主持并直接参加了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实施和总结的全过程,做出主要贡献,并至今仍在从事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探索。
退休人员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必须一直从事教师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探索,至今没有间断,其成果仍在教育教学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教学成果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可联合申请,完成单位或个人跨地区、跨部门的,应向成果主持单位或主持人所在学校提出申请。
(三)申报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需提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以及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等。成果主持人或主持单位按照《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及填报事宜的说明有关要求,认真准备,确保报送材料的完整、真实、规范。其中,申报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研究成果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4年河南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4〕94号)成果条件要求进行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涉及基础教育类)》申报表,其他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五、成果推荐
(一)各高校受理申报成果,须先行开展评选,保证推荐成果的质量和水平,在教育厅下达的限额范围内择优推荐(具体名额见附件),并排序推荐,超额推荐不予受理。各高校在推荐中要根据相关要求统筹兼顾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成果。
(二)各高校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推荐,由一线教师主持完成的成果原则上不少于推荐总数的70%。其中,申报教学成果团队来自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教师比例原则上不少于的40%。
六、成果评审
省教育厅成立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委员会和评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范教育处,负责实施评审工作。其中,涉及基础教育领域的教学研究成果将会同基础教育二处进行。
成果评审采用会议评审方式,以审阅申报材料、视频或现场答辩和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评审委员会在听取评审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投票表决。投票须有五分之四以上评审委员会委员参加投票方有效。二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一等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推荐国家级基础教育成果奖须有参加投票委员的四分之三以上同意。必要时进行实地考察。
从2014年起,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每两年进行一次。
七、异议处理
各高校报送的教师教育教学成果推荐材料,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受理成果推荐材料后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教学成果权属、实践时间与实践单位等持有异议,需在公示时间内向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异议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与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提出异议的单位与个人予以保密,并组织调查、核实,将异议核实和处理情况提交评委会裁决。
八、材料报送
1. 按要求认真填写《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第六项高校推荐意见栏,教务处将于下周一提供填写模板)
2. 撰写反映成果主要内容和实践检验过程的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的提出、解决问题的过程与方法、成果的主要内容、效果与反思,字数不超过8000字。
3. 支撑成果的其它文字材料,如论文、案例等,总字数不超过1万字。
为便于网络申报,上述3项文字材料要用计算机录入(小四号字体),电子档为PDF格式,不得剪贴。需签字的必须亲笔签名。同时,使用A4纸打印,双面印刷,左侧竖装。
4. 关于实践过程及效果的佐证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5. 教学成果中如含视频材料,按AVI、MPEG、MOV等格式制作,其播放时间不超过20分钟。
上述1-4项须提交纸质材料,一式11份;同时,1-5项应制成申报材料CD-R光盘2张(不超过500M)。
除上述材料外,教育厅不再接收其它材料。如确有反映成果水平的其它材料,可在单位(个人)的网站上展示,并在《申报表》的附件目录中提供相应网址和展示材料目录,保证网页开通运转,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
6. 纸质材料报送。请将每项成果材料独立装牛皮纸袋,在纸袋正面贴上成果申报表封面,背面贴上所附各类材料明细表。CD-R光盘亦装于袋内,但应单独装袋并注明。
7.成果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到教务处电子信箱zzsyzyjsk@163.com。并确保电子文本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8.各部门在报送材料时需上交《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1份和电子文档,纸质稿必须加盖所在部门公章。同一部门推荐项目超过1项的要汇总在同一表格内,并按推荐意见的名次排列。
请于3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材料报送到郑州师范学院东校区经管楼A207房间。
联系人:蒋哲 电话:65501006
E-mail:zzsyzyj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