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郑州市学术技术带头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我校申报时间要求:3月20日上午11:30以前,所有材料交至经管楼A206蒋哲处。

推荐人选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0周岁(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2.学术技术水平应处于市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我市战略需求和科技发展态势,具有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3.应有承担或参与重大科研任务或重大工程项目的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在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同时,原则上近五年内还应取得下列业绩之一:
  1.主持省(部)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或2项以上市(厅)自然科学基金或社科基金资助项目;
  2.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
  3.获市(厅)社科类奖(排名前三位);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技计划重大项目、重要工程任务;
  5.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名义发表的论文被国家核心期刊收录1篇以上;
  6.获市级科技进步特等奖、一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二等奖(排名前两位);获厅级科技进步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三位)或三等奖(排名前两位);       7.在教练执训工作中成绩显著,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在国家或全运会中获得奖牌,为我市体育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
  8.在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中取得创新性成果,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成绩卓著,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做出突出贡献;
  9.在文学、艺术、图书、新闻、出版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重大贡献,在省内或市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
  10.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和现代管理等领域,为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突出贡献;
  11.在其他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