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教师教学质量”考评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我校“教学质量考评方案”精神,本学年的教师教学质量考评工作要求在六月十六日前完成。考评材料各院、系保存备抽查,将考评优秀名单(在职任课教师20%)院、系的院长、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于六月二十日前报教务处质量监控科(经管楼C51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