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推荐通知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试行)》及有关要求,我校音乐学等9个专业公开招聘9名特聘高层次人才,凡符合条件的校内外教师均可报名。

一、特聘岗位名称及招聘名额

音乐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教育学原理学科带头人(1名)、园艺技术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数学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语文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英语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生物教育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物理学专业学科带头人(1名)。

二、任职方式

专职或兼职。

三、岗位职责与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或开设专业讲座。

2.主持省、市级重要科研项目。

3.领导本专业学术梯队建设。

4.带领本专业赶超省内高校或全国同类高校。

(二)招聘条件:

1.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

(4)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5)对本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6)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2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招聘条件:

(1)在教学及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50周岁以下(特殊情况下不超过55周岁)。

(2)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授或研究员职称。

(3)学术造诣较高,取得重要科研成果。

(4)对本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专业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省级先进水平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使命感,治学严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能力。

(6)每年至少能在兼职岗位工作3个月。

 四、待遇

(一)特聘高层次人才在聘期内享受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原有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仍由原单位发放。

(二)专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16000/年,兼职特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津贴3000/月。

(三)聘期内学校为特聘高层次人才配备助手,并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五、聘期及考核办法

 聘期二年,按规定定期考核,考核办法详见郑教〔2004〕39号文件。

 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赵  健

 副组长:王北生

 成  员:王治浩  盛  宾  王永恒  刘昆岭  范会玲  陈光磊  

 七、日程安排

(一)第一阶段:5月28日-6月11日,公布《郑州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招聘实施意见》,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地点:郑州市大学城北区英才街6号,郑州师范学院西校区特教楼601房间,联系电话0371-86238586。

2.报名所需资料:

(1)《特聘高层次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六份。

(2)表中所填写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第二阶段:6月12日-6月20日,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评议、遴选,提出推荐意见并报市教育局。

(三)第三阶段:市教改工程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聘任。

 

 

郑州师范学院

 


二○一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郑州师范学院特聘高层人才岗位申请实施意见.doc

郑州市特聘高层次人才推荐表.doc

郑州地方高校高层次人才特聘岗位实施意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