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成立院(部)二级教学督导机构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完善院部教学管理与监控工作质量,实现对本部门教学工作的动态监控,针对各专业的教学情况进行微观、全面的管理,促进院部教学监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经学校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二级教学督导机构。

一、院部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

教学督导组组长由院长(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学副院长(主任)担任,组员有系主任、资深有威望的教师或退休人员(3-5人)担任。

二、院部教学督导组的工作职责

1.负责健全院部教学管理与监控体系。完善教学监控制度。

2.负责对本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心任务和改革发展的目标开展工作。

3深入教学一线,采用听课、调查和座谈等形式,随时对教学的各个环节(包括:课堂教学、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教案、试卷、作业、论文等)进行检查和督导。

4.制定院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工作总结。

三、工作的方式、方法

1.院部督导员听课分为计划和随机听课两部分。计划督导听课为规定工作,除学校《听课制度》规定的个人听课任务外,督导集体听课每周不少于一节。并接受学校督导组的随机跟踪检查。

2.对论文、教案、试卷、作业、实习实训等的专项检查为规定工作,接受教务处及学校督导组的随机跟踪检查。

四、要求

1.各院部要认真组织成立本院部的教学督导机构,认真挑选督导组成员。

2.要制定督导组工作方式和职责。

3.9月23日前将本院部的督导组机构组成、督导工作职责及本期督导工作计划交教务处A203室。

 

                                                            教务处

                                                           201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