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文件精神和学校工作安排,现启动2016年度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2016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汇总表(附件2)。

3.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

请各单位于 7月11日12:00前将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人选有关材料送至经管楼A203房间;纸质材料一式6份,电子版发至邮箱:zzsyzyjsk@163.com;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申报书.doc

附件2:汇总表.doc

附件3:关于开展2016年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通知.doc

附件4: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