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评审工作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提高教学水平的指导意见》(教高〔2016〕85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201号)等文件精神,我校为进一步优化基层教学组织设置,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功能,激发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的主动性与创造性,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在立德树人、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中的基础性作用,决定开展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评审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数量
   “十三五”期间建设一批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采取分期分批认定方式。2017年拟认定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数不超10个。
    二、建设内容
   在全校建设一批起到示范作用的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组织模式可为“学院-系”、“学院-课程组”和“学院-实验教学中心”等。资助其开展教学活动、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实践教学、教学研究与改革、教师教学发展等工作。
    1.教学活动:制定教学工作计划,编制教学大纲,安排教学任务,落实教学人员,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进行教学痕迹管理,妥善收集、整理并保管各种教学资料与教学档案;加强教师间的教学交流,制订并落实听评课计划,定期组织教师间观摩教学,开展同行评议;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维护良好的教学风气,严格执行学校有关教学纪律的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学生座谈,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教学质量检查与分析,不断提升教学水平;严格考试过程管理,维护良好的考风考纪,根据考试大纲命题,考后及时批改试卷、登录成绩并进行试卷分析。

2.学科专业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相关学科、专业与领域的发展趋势与人才需求研究,凝练学科专业特色,明确专业发展目标,制定并落实相关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强化基层教学组织在专业评估、专业认证、专业建设与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基层教学组织相关专业的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办学条件、经济社会需求、高考录取率、新生报到率与毕业生就业率等,及时调整专业发展定位与发展规划。

3.课程与教材建设:基层教学组织应根据本校人才培养方案与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建立符合学科专业发展的课程体系,组织制定相关课程规划与课程标准。实施课程改革,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在线开放课程、慕课、翻转课堂等新课程建设工作,加强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加强教材建设,组织优秀教师选编高质量教材与指导用书,进行教材、教辅材料、课件、题库、资源库、开放课程等多种形式的教学资源建设。

4.实践教学: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增加实践教学比重。结合学科专业特点与人才培养需求,参与相关实践教学标准的分类制订。制定相关专业的实践教学方案,规范设置实践教学环节,加强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根据理论教学内容合理安排实践教学内容,参与制定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课程实验、阶段实习、综合训练、毕业设计、毕业实习等环节的指导。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指导大学生开展学科专业竞赛和创新创业实践。建立稳定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机制。探索各种形式的产学研结合途径,及时将相关新成果引入到实践教学中。

5.教学研究与改革:基层教学组织应从学校发展战略与应用型人才培养需求出发,妥善处理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的关系,并加强基层教学组织有关教学研究的规范化管理与相关制度建设。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学科专业发展规划、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教学计划、课程体系与教学方法及手段、教学质量评价等方面的教改研究,并加强教学研究成果的应用与推广。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各级各类教改项目、教学工程质量项目与教学成果奖励项目。支持教师参加国内外教学研讨学术会议,及时了解国内外教学改革领域的前沿动态。

6.教师专业发展:基层教学组织应加强思想政治学习,强化师德师风建设,将立德树人内化为教师的使命感与责任感。制定基层教学组织的教师专业发展计划,有计划地安排教师进修与培训,加强教师专业发展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管理。加强教学梯队建设,为新进教师配备指导老师,对青年教师实施教学指导,推进教学工作的传、帮、带。制订基层教学组织的师资队伍建设计划,提出师资补充意见,对新进教师进行教学与学术能力审核,并配合学校招聘工作提出录用建议。

 三、实施办法
   (一)分级管理
   学校负责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立项建设和审核认定工作,各学院负责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建设。各学院要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开展基层教学组织的建设工作。各学院所有基层教学组织都应达到建设标准,“十三五”期间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达标率要在85%以上。
   (二)立项建设
   学校将组织专家依据《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试行)》(附件1)对各申报项目进行立项评审,经公示后,确定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名单。

   (三)考核验收
   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期为2年,每项资助10万元,建设期满后由学校统一组织考核验收。考核合格后,公布确定为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四、评审安排

1.时间:5月23日上午8开始抽签,8点30开始汇报。

2.地点:经管楼C216\C217。

3.评审方式: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汇报10分钟(准备PPT),答辩3-5分钟。

五、工作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按照前期推荐名额排出推荐顺序。

2.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做好汇报答辩准备,并请将前期材料进行完善(推荐表一式三份),同时将电子稿发至zzsyzyjsk@163.com
   联系人:冯红岩 联系电话:6550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