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检验首批“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成效,充分发挥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首批校级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含2014年首批立项资助建设的重点学科4个、精品资源共享课21门(前期已结项验收)、教学团队9个、专业综合改革试点6个、实验教学示范中心4个。(见附件1)
二、结项验收内容
1.项目建设目标和建设任务的实现情况;
2.项目建设进展、主要措施和具有示范性作用的创新特色做法;
3.项目建设取得的标志性成果、经验、成效及示范推广效应;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与对策;
5.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三、结项方式
1.重点学科结项方式
各项目负责人参照《郑州师范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撰写结项报告(纸质稿一份、电子稿一份),并提交实证材料。
2.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方式
(1)各项目负责人根据参照2013年各类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按照按照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要求,对照项目立项申报书(申请书、任务书等),结合本项目建设情况,撰写结项报告书(见附件2),总结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含建设内容、配套文件、经费投入等),以及实施的成效、主要经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改进措施及意见建议等。
(2)提交实证材料。
3.项目所在学院对项目结项进行初步验收,并对项目建设情况及项目成效做出反馈。
4.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审核,并作出通过、暂缓通过、不予通过等验收结论。对暂缓通过的项目,限期整改;对不予通过的项目,取消下一轮资助建设资格。
5.校级项目已获得省级立项的可直接结项,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签字。
6.如若申请延期结项,请填写“延期结项申请表”(见附件3),说明理由,报本学院(部)审批,并报教务处备案。
四、具体要求
1.各项目负责人需确保项目检查验收登记表所填内容和实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切实反映学科和本科教学工程的发展现状和建设成就。
2.项目组需提供成果实证材料(所提供实证材料时间期限为2014年7月——2017年6月)。
3.以学院为单位将结项报告书(纸质稿一份)和结项验收实证材料(纸质稿一份)及所有材料的电子稿于6月3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A203。
联系人:冯红岩;邮箱:zzsyzyjsk@163.com;电话:65502050。
附件:
1.郑州师范学院首批重点学科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名单
2.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结项验收项目结项报告书
3.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延期结项申请表
4.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变更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