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2018年重点工作已经研究确定,请根据实际统筹安排,积极参与。
一、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86号)精神,继续遴选建设10个对接区域产业和职业岗位、设施先进、管理科学、运行高效,集教学、培训、鉴定和生产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带动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不断增强人才培养和服务发展能力。本科院校限报2个,专科院校限报1个,填写《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申报表》《郑州地方高校示范性实训基地(中心)自评报告》,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承办高校:郑州职业技术学院
遴选时间: 5月下旬
二、信息化示范院校
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郑州地方高校信息化示范院校建设
方案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85号)文件精神,继续支持5个信息化建设示范院校,除2016年7月份(郑教明电[2016]344号)公布的5所高校外,其余高校均可申报。
承办学校:郑州澍青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评选时间: 6月上旬
三、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各高校自行组织第五届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届满考核,优秀等次占比约20%,合格等占比约80%,将考核结果同第六届推荐培养对象名单一并报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高校推荐培养对象数量,原则上不超过现任专职教师数的1%,填写《郑州地方高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推荐表》和推荐材料。
承办高校:郑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选拔时间:6月下旬
四、教育教学成果奖
参照《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郑州地方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郑教高[2012]153号)要求,报送相关推荐材料,本科院校限报4项,专科院校限报2项。其中,主持人为兼职教师的限报1项。
承办高校: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评审时间:7月上向
五、第四届郑州地方高校职业技能竞赛
继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并根据实际,适当拓展竞赛内容和参与范围,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承办高校按照国赛、省赛标准,修订完善竞赛规程,聘请技术标兵和行业专家,秉持竞赛精神,维护竞赛权威,坚决杜绝有失公平现象发生。开设有相关专业的高校要积极参与,认真备赛,教育局将把参赛情况与其他项目统筹考虑。参赛事宜要早筹划,细安排,重行动。竞赛10月份开始,11月底前结束。
承办高校 | 赛 项 |
郑州师范学院 | 电子商务 |
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 汽车检测与维修 |
电子产品设计及制作 | |
郑州旅游职业学院 | 普通话导游服务 |
黄河科技学院 | 动 漫 |
护 理 | |
郑州科技学院 | 数控加工技术 |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 营销技能 |
郑州财经学院 | 现代物流 |
会计电算化 |
六、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
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17]201号)精神,4月份,市教育局将制定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建细则,支持建设20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
本科院校限报2个,专科院校限报1个。
承办学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评选时间:10月下旬
七、教学诊断与改进支持项目
4月份出台教学诊断与改进支持项目评建细则,10月份遴选10个开展诊改较好单位予以支持,本科院校限报2个,专科院校限报1个。
承办高校:郑州工程技术学院
评选时间:10月下向
八、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参照省厅做法,根据《郑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创新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建设工程的通知》(郑教明电[2016]325号)精神,制定大学生“双创”训练计划遴选实施办法,择优支持创新训练项目50个、创业训练项目30个和创业实践项目10个,上述三个项目本科院校分别限报:4、3、2个;专科限报3、2、1个。
承办高校:黄河科技学院
评选时间:10月中旬
九、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工程
校园文化建设关乎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关乎育人环境营造,关乎大学精神传承,关乎办学品质特色生成,是国家和省力推的一项重要工作。2018年拟在各高校中开展校园文化品牌建设工程,遴选支持10个校园文化品牌建设项目,每个高校限报1个。
承办学校:郑州科技学院
评选时间:11月下旬
十、地方高校教育教学业务培训
继续组织教学副院(校)长、教务处长业务培训,聘请国内知名专家授课,辅以相关实践教学和观摩考察。
承办院校:郑州财经学院
培训时间:11月上旬
十一、建设项目监测评估
对三个建设周期期满项目进行终期效果评估,分别是示范性实验实训基地(中心)、信息化建设示范校、创新创业示范院校评估,对2017年评出的技术技能名师工作室进行中期监测,有关高校需难备建设情况报告,报送郑州财经学院,我们将组织专家进行评估监测工作。
承办高校:郑州财经学院
监测时间:5月中旬
十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
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结合实际,拟筹备成立我市地方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加强校际合作和教学指导。
根据工作计划,今年我们还将开展师德先进个人评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业务培训、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宗教与反邪教、校园安全检查、民办高校年检、驻郑函授站或教学点备案评估等工作,相关工作经费计划于6月底前划拔给各承办高校,具体事宜与高教处柴军舰老师联系。
附件:
申报材料填报说明
(一)各高校所有申报材料由各高校研究统-上报,注明院校意见,加盖学校公章,高教处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每份申报表一式一份,支撑材料一式两份。报送时间、地点及联系人见《重点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表》。
(二)各种支撑材料书写、打印格式:
(1)各种推荐表格(存档使用)按原件1:1比例打印或复印(去掉“附件”字样)。一律用A4纸,竖装,双面印刷。文字及图表应限定在高245毫米、宽170毫米的规格内排印,左边为装订边,宽度不小于25毫米,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
(2)推荐表格用中文和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填好后复印或电脑录入后一并打印,但不得以剪贴代填。需签字、盖章处,打印或复印无效。
(3)支撑材料备齐后应合订成册(软皮平装),便于评审时阅读。其规格大小应为A4纸,但不要和存档用表格装订在一起,首页应为支撑材料目录。
(4)上报材料要用档案袋封装好。每袋限装一个申报项目,装订成制式文本,并将推荐材料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注明申报材料种类、单位,注明申报名称及数量。
(5)除推荐材料(含指定附件)及教材成果提供的样书外,不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
(6)送交材料对照复印件验原件,校验完毕将原件交与申报院校,评审完毕将各院校送交的材料退回原单位,请各承办高校按院校打包成捆,申报院校派人与承办单位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