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师范学院关于组织开展第一轮课程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进一步推进课程建设,规范课程管理,提高课程建设质量和水平,依据《郑州师范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学校研究决定启动郑州师范学院第一轮课程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2010年设置专业(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音乐学、汉语言文学、小学教育、学前教育、美术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共计11个)中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连续开设三年及以上的专业基础课程,每个专业按专业基础课30%的比例确定校级参评课程。

二、评估内容

对照相应指标和标准,从课程建设规划、课程团队、教学内容、教学条件与教学管理、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效果等方面综合评估。

三、工作程序

1.学院申报。9月8日前,学院教师自愿申报(学院自行把握比例),填写《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评估申报书》,准备好各项支撑材料。类别可申报达标课程、优秀课程、精品课程。具体包括:课程评估自评表、课程教学大纲、教案、课程建设业绩材料(分类)、其它相关材料。

2.学院自评。9月15日前,各学院成立课程评估相应领导组织,以适当形式开展达标自评,对课程进行级别评定,并确定参加学校评估的课程名单。同时,将相应评估书面材料报教务处。具体包括:课程评估工作领导构成、实施方案、自评统计表、工作总结报告等。

3.学校评估。9月22日前,在各学院推荐基础上,由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对自评为“优秀”“精品”等级的课程予以立项建设评估,对自评为达标的课程验收备案。

4.结果公布。专家评估结果提交学校研究,并予以公布。

四、有关要求

1.统筹合理安排。由于各专业课程开设门数较多,且不同年级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均有一定变化,各学院应做好统筹规划,根据课程的重要性和前后衔接性,采取分步推进方式,合理安排评估进程。

2.完善遴选机制。根据课程建设办法,对评估获得“优秀”“精品”立项等级的课程将分别给予0.5、0.8万元/门的建设经费,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课程递进遴选机制,促进课程有序建设,从2018年起,各级各类课程建设项目如精品开放课程、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等将从此类课程中遴选推荐或立项。

3.加强引领示范。各学院应从实际出发,严格要求,坚持质量为本,真正将建设富有成效的课程推荐出来,以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对在课程建设中取得突出业绩的学院和个人,在相关项目的推荐立项、教学奖项的评选评优、晋级与晋升等方面优先考虑。

望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本轮课程评估工作。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教务处冯红岩联系,联系电话:65502050。

 

附件:

1.郑州师范学院课程建设与管理办法.doc

2.郑州师范学院本科课程评估实施办法.doc

3.郑州师范学院课程建设评估指标体系(试行).doc

4.郑州师范学院课程评估用表.rar

                           

 教 务 处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