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对2015年度立项的“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候选人进行结项考核,经认真考核,我校曹姝丽、贾金利两位老师被认定为“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并予以公布,并就考核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高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中有关考核工作要求,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过程管理,强化中期考核,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切实发挥青年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受资助培养的青年骨干教师,严格按照教育厅和学校工作要求,在规定的三年培养期内,高质量完成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目标任务。青年骨干教师资助期间须以第一作者完成和项目相关的论文、著作等成果, 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
三、教育厅将加强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考核管理,对完成效果较差的学校,将在全省通报并减少申报限额。学校中期考核情况随培养期满年度的考核结果报我厅高教处备案。
原文:http://www.haedu.gov.cn/2019/03/12/15523607918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