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进行考核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教育厅《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 号)和《关于公布2019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高〔2019〕695号)要求,为做好培养期满青年骨干教师人选的考核工作,及时总结骨干教师培养成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河南省本科高校2019年度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

 

二、考核方法

  1.考核方式。青年骨干教师考核采取学校聘请专家考核,省教育厅审核的方式进行。

  2.考核要求。各高校要根据《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及量化指标,严格目标任务和考核标准。

  3.考核内容。青年骨干教师在3年培养期内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与资助项目有关的成果。

 

三、考核程序

  1.青年骨干教师汇报培养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议。

  3.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给出考核等次,提出考核意见。

  4.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未完成培养计划目标者,考核为不合格。考核合格者,将颁发“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证书。考核不合格者和违反道德规范、弄虚作假经调查核实后,省教育厅将追回拨付经费。

 

四、材料报送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考核报告》(附件2)2份,双面打印。

  2.培养期内立项、发表、出版相关的教学科研项目、论文、著作、教材、获奖等成果材料复印件1套。以上业绩限三年培养期内取得,论文、著作等应署名为第一作者,且内容与项目研究相关,并注明“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字样。所有复印件均用A4纸单面复印,按相应级别从高到低排序,参照考核材料模板(附件3)装订成册。

   以上考核材料需登录“郑州师范学院本科教学质量工程网”上传,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wcjyk@zznu.edu.cn。

   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前,联系人:张蕴 655020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