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 2021 年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研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项目研究成果质量,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九法》,决定对学会2021 年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获批立项的 2021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是否按照 《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公布教学会[2022]12 号)要求和《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立项申请书》中批准的研究计划、研究内容开展工作;研究进度是否符合要求;项目经费是否真正用于课题研究,开支是否合理。

    (二)项目负责人和成员作为第一署名人是否有正式发表的论文、正式出版的专著等成果,或提交并被采纳的研究咨询报告(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等成果。

    (三)成果是否标明 “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 xxx 号”宇样。

      三、检查方式

     (一)各会员单位(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负责对本单位申请立项的高等教育研究项目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项目检查表》),和汇总表(附件3)。各会员单位(高等学校)内设机构或分支机构对《项目检查表》及相关成果材料进行审查并提出评价意见。

    (二)学会组织专家对重大项目及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各会员单位(高等学校)、内设机构和分支机构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本次高等教育研究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各项目负责人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中期检查表及相关支撑材料于本科质量工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