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相关人士表示,全国高校本科教学评估新方案将于明年起试点,后年起正式启动。现将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摘要)、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摘要)、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合格评估指标体系予以公布,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
一、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摘要)
(一)本科教学评估的意义目的
1.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点是提高教学质量。教学评估是评价、监督、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我国高等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开展教学评估的目的是,促进高等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进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本科教学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的全面发展需求的能力;促进政府对高等学校实施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引导高等学校合理定位、办出水平、办出特色;促进社会参与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评价、监督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
(二)本科教学评估的制度体系
3.建立健全以学校自我评估为基础,以院校评估、专业认证及评估、国际评估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检测为主要内容,政府、学校、专门机构和社会多元评价相结合,与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体系相适应的教学评估制度。
4.强化高等学校质量保障的主体意识,完善校内自我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校内质量保障体系;国家对高等学校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促进高等学校办出特色;鼓励开展行业用人部门深度参与的专业认证及评估,增强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适应性;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建设高等学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实现本科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控;借鉴国际评估的先进理念和经验,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鼓励在相关领域开展国际评估,提高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和评估工作水平;按照中央和省级政府两极分工负责以及“管办评分离”的原则,形成科学合理、运行有效的评估工作组织体系。
(三)本科教学评估的主要内容与基本形式
5.学校自我评估。高等学校应建立本科教学自我评估制度,根据学校确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围绕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包括院系评估、学科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多项内容。应特别注重教师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评价,注重学生学习效果和教学资源使用效率的评价,注重用人单位对人才培养质量的评价。要建立有效的校内教学质量监测和调控机制,建立健全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学校在自我评估基础上形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在适当范围发布并报相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年度质量报告作为国家和有关专门机构开展院校评估和专业评估的重要参考。
6.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常态监测。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采集反映教学状态的基本数据,建立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高等学校对数据库数据要及时更新,及时分析本科教学状况,建立本科教学工作及其质量常态监控机制,对社会关注的核心教学数据须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发布。国家建立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发挥状态数据在政府监控高等教育质量、社会监督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和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7.实行分类的院校评估。院校评估包括合格评估和审核评估。合格评估的对象是2000年以来未参加过院校评估的新建本科学校;审核评估的对象是参加过院校评估并获得通过的普通本科学校。
合格评估的重点是考察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基本教学管理和基本教学质量,学校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能力,学校教学改革和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和运行的情况。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通过”的学校5年后进入审核评估。
审核评估重点考察学校办学条件、本科教学质量与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的符合程度,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运行状况,学校深化本科教学改革的措施及成效。审核评估形成写实性报告,不分等级,周期为5年。
二、普通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摘要)
(一)评估对象与条件
1.评估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以下简称“合格评估”)方案适用于未参加过教学工作评估的各类新建普通本科学校(以下简称“新建本科学校”),包括经国家正式批准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学校。
2.评估条件
学校参加合格评估的条件为:有三届以本校名义招生的普通本科毕业生;当年没有被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学校上一年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须达到国家《关于进一步提高地方普通本科高校生均拨款水平的意见》(财教【2010】56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已有5届本科毕业生的新建本科学校应参加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凡因未达到评估条件而推迟评估的院校,在学校推迟评估期间,教育部将采取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减少招生人数等限制措施。
(二)评估程序及任务
合格评估主要程序包括:学校自评、专家进校评估、结论审议与发布等环节。
6.学校自评
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方案》要求,有计划地开展自评活动,总结成绩、查找差距i、分析成因、提出对策,加强教学基本条件建设、加强教学管理、建立并完善校内教学质量保障制度,促进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在自评的基础上形成《学校自评报告》。
7.专家进校评估
教育部评估中心组建专家组赴学校进行现场考察评估。专家组依据评估方案,在审核《学校自评报告》和《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报告》基础上,通过深入访谈、现场听课、查阅材料、考察座谈等形式,对学校教学工作做出公正客观评价,形成《专家组评估报告》并给出评估结论建议。
8.结论审议与发布
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评估报告》,作出评估结论。合格评估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教育部评估中心根据专家委员会审议结果,正式发布评估结论。
9.结论使用
“通过”的院校,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学校的整改情况将作为审核评估的重要内容。
“暂缓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两年,“不通过”的学校整改期为三年。在整改期间,对结论为“暂缓通过”的学校,将采取减少招生数量、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对结论为“不通过”的学校,采取限制招生、暂停备案新设本科专业等限制措施。整改期满后由学校提出重新接受评估的申请。重新评估获得通过的学校,可进入下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的审核评估,仍未通过的学校,将停止其招生。
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结论及其标准
(一)指标情况
本方案中,一级指标7个,二级指标20个,观测点39个。
(二)评估结论
专家组评估结论经统计汇总专家个人投票结果后得出,总体结论分为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三种,标准为:
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通过的票数大于等于三分之二;
不通过:专家所投票数中,不通过的票数大于三分之一;
暂缓通过: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中间的票数。
专家个人投票依据:
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33个及以上观测点达到基本要求;
不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9个及以上达不到基本要求;
暂缓通过:39个观测点中,有7或8个达不到基本要求。
四、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1.办学思路与领导作用 | 1.1 学校定位
1.2 领导作用 1.3人才培养模式 |
2.教师队伍 | 2.1数量与结构
2.2教育教学水平 2.3教师培养培训 |
3.教学条件与利用 | 3.1 教学基本设施
3.2 经费投入 |
4.专业与课程建设 | 4.1专业建设
4.2课程与教学 4.3 实践教学 |
5.质量管理 | 5.1 教学管理队伍
5.2 质量监控 |
6.学风建设与学生指导 | 6.1 学风建设
6.2 指导与服务 |
7.教学质量 | 7.1 德育
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7.3体育美育 7.4校内外评价 7.5就业 |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合格评估指标和基本要求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办 学 思 路 与 领 导 作 用 | 1.1 学校 定位 |
● 学校定位与规划[注1] |
学校办学定位明确,发展目标清晰,能主动服务区域(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符合学校发展实际需要;注重办学特色培育。 | [注1] 学校规划包括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校园建设规划。 |
1.2 领导 作用 | ● 领导能力
● 教学中心地位 | 各级领导班子遵循高等教育办学和教学规律,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认真落实学校发展规划和目标,教育教学管理能力较强。
有以提高质量为核心、落实教学工作中心地位的政策与措施,重视建立并完善内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各级教学管理人员责任明确,各职能部门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基本满意。 | ||
1.3 人才培养模式 | ● 人才培养思路
● 产学研合作教育 |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
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明显; 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 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在与企(事)业或行业合作举办专业、共建教学资源、合作培养人才、合作就业等方面取得较好效果。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
教
师
队
伍 | 2.1 数量 与结构 | ● 生师比
● 队伍结构
| 全校生师比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2];
各专业的教师数量满足本专业教学需要; 合理的控制班级授课规模,有足够数量的教师参与学生学习辅导。 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比例:50%; 在编的主讲教师中90%以上具有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并通过岗前培训; 教师队伍年龄、学历、专业技术职务等结构合理,有一定数量的具备专业(行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的教师,整体素质能满足学校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 |
[注2] 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限制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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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教育 教学 水平 | ● 师德水平
● 教学水平 | 履行教师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从严指教,为人师表,严谨治学,遵守学术道德规范。
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指导总体上能满足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教学效果较好,学生基本满意。 | ||||
2.3 教师 培养 培训 | ● 教师培养培训 | 有计划开展了教学团队建设、专业带头人培养等工作,初见成效;
有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措施; 有加强教师专业职业资格和任职经历培养的措施,效果较好; 重视青年教师培训和专业发展,有规划、有措施、有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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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教 学 条 件 与 利 用
| 3.1 教学基本设施 | ● 实验室、实习场所建设与利用
● 图书资料和校园网建设与利用
● 校舍、运动场所、活动场所及设施建设与利用 |
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 3]; 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较高。 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进书量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 4]; 图书资料(含电子类图书)能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利用率高; 重视校园网际网络资源建设,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 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注 5]; 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和附属用房面积以及其他相关校舍基本满足人才培养的需要,利用率较高; 运动场、学生活动中心及相关设施满足人才培养需要。 | [注3] [注4] [注5] 参照教育部教发[2004]2号文件限制招生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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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经费 投入 | ● 教学经费投入 | 教学经费投入较好地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其中,教学日常运行支出[注6]占经常性预算内教育事业费拨款(205类教育拨款扣除专项拨款)与学费收入之和的比例≧13%。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1200元人民币,且应随着教育事业经费的增长而逐步增长。 | [注6] 指学校开展普通本专科教学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仅指教学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302类),不包括教学专项拨款支出,具体包括:教学教辅部门发生的办公费(含考试考务费、手续费等)、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含体育维持费等)、劳务费、其他教学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学生活动费、教学咨询研究机构会员费、委托业务费等)。取会计决算数。 | |
专 业 与 课 程 建 设
| 4.1 专业 建设 |
● 专业设置与结构调整 ● 培养方案 | 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标准和合理的建设规划,能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本校实际调整专业,专业结构总体合理; 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
培养方案反映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了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要求;构建了科学合理的培养应用型人才的课程体系,其中,人文社科类专业实践教学占总学分(学时)不低于20%,理工农医类专业实践教学比例占总学分(学时)比例不低于25%,师范类专业教育实习不少于12周; 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 |
4.2 课程 与教学 |
● 教学内容与课程资源建设 ● 教学方法与学习评价 | 课程建设有规划、有标准、有措施、有成效; 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和学生的需求,开设了足够数量的选修课; 教学内容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能够反映本学科专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教学大纲规范完备,执行严格; 注重教材建设,有科学的教材选用和质量监管制度; 多媒体课件教学效果好,能有效利用网络教学资源。
有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方法改革的政策和措施,注重学生创新精神培养,教师能够开展启发式、参与式等教学,课程考核方式科学多样。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4.3 实践 教学 |
● 实验教学 ● 实习实训 ● 社会实践 ● 毕业论文(设计)与综合训练 | 实验开出率达到教学大纲要求的90%; 有一定数量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有开放性实验室; 实验指导人员结构合理,实验教学效果较好。
能与企事业单位紧密合作开展实习实训; 时间和经费有保证; 指导到位,考核科学,效果较好。
把社会实践纳入学校教学计划,规定学时学分,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提出时间和任务要求; 把教师参加和指导大学生社会实践计入工作量。
选题紧密结合生产和社会实际,难度、工作量适当,体现专业综合训练要求; 有50%以上毕业论文(设计)[注7]在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社会实践中完成; 教师指导学生人数比例适当,指导规范,论文(设计)质量合格。 | [注7]包括不同科类毕业汇报演出、作品展示、医学临床实习、社会调查报告等。 | |
质 量 管 理 | 5.1 教学 管理 队伍 [注8] | ● 结构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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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较为合理,队伍基本稳定,服务意识较强; 注重教学管理队伍培训,积极开展教学管理研究,有一定数量的研究实践成果。
| [注8] 教学管理队伍包括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教务处等专职教学管理人员、院(系、部)分管教学工作的院长(主任)、教学秘书等教学管理人员。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5.2 质量 监控 |
● 规章制度 ● 质量控制 |
教学管理制度规范、完备,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执行较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学校建立了自我评估制度,并注意发挥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的作用,对教学质量进行常态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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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风 建 设 与 学 生 指 导 | 6.1 学风 建设 |
●政策与措施 ●学习氛围 ●校园文化活动 |
有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政策与措施,开展了行之有效的学风建设活动。 营造了良好的学习氛围,学生学习主动、奋发向上,自觉遵守校纪校规,考风考纪良好。 积极开展校园文化活动,指导学生社团建设与发展,搭建了学生课外科技及文体活动平台,措施具体,学生参与面广泛,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起到了积极作用,学生评价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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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指导 与服务 |
● 组织保障
● 学生服务 | 每个班级配有兼职班主任或指导教师;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比不低于1:5000的比例配置专职从事心理健康教育的教师且不少于2名,并设置了相关机构; 有调动教师参与学生指导工作的政策与措施,形成教师与学生交流沟通机制。
开展了大学生学习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创业教育指导、就业指导与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心理健康咨询等服务,学生比较满意; 有跟踪调查毕业生发展情况的制度。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主要 观测点 | 基本要求 | 备 注 |
教
学
质
量 | 7.1 德育 |
● 思想政治教育 ● 思想品德 |
学校创新思想政治教育形式,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较强,学生比较满意,评价较高。
学生展现出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出服务国家和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具有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学生能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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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专业知识和能力 |
● 专业基本理论与技能 ● 专业能力 |
达到培养目标的要求,学生掌握了专业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
具备了从事本专业相关工作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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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体育 美育 |
● 体育和美育 |
《国家大学生体育健康标准》合格率达85%,学生身心健康; 开设了艺术教育课程,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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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校内外评价 |
●师生评价 ●社会评价
| 学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学效果比较满意,评价较好;
教师对学校教学工作和学生学习状况比较满意。 学校声誉较好,学生报到率较高; 毕业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认可度较高,评价较好; 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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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就业 |
● 就业率 ● 就业质量 |
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达到本地区高校平均水平,毕业生对就业工作的满意度较高。 就业面向符合学校培养目标要求,毕业生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相关性较高,就业岗位适应性较强,有良好的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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