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高等学校教学工程(校级)培育项目申报和省级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11〕6号)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决定继续实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已下发《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请各教学单位按照《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要求,切实做好建设规划,制定相关工作办法,高质量完成推荐和申报工作。

我校进行校级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工作与此同时进行(申报表格同省级,现将省级项目通知原文附后),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筹划,组织论证,选择优势项目积极申报。对于去年已申报过的项目(如果不修改,需告知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建设科我们去年项目继续申报,不再修改),也可内容丰富修改后再次申报。

各项申报材料截止时间,按省级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前建设工作,并按省文件格式要求和时间要求,提前一周将材料报送教务处。校级项目均可申报,但对于省级项目的条件要求制约,我校可重点申报省级的特色专业建设点、教学名师奖、教学团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申报时各院系以纸质形式进行推荐,注明申报校级或省级。

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学工程申报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