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以及学校组织的各类课程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及时预防和有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根据有关文件的精神和要求,教务处认真组织学习,从保障广大考生利益维护考试公平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学校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障校园的安全与稳定。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学习
学校成立领导小组,以学习教育部《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为依据,制定了《郑州师范学院考试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责任到人,使全体工作人员工增强了防范意识,明确了突发事件处置方法,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二、具体措施
1. 预防工作
(1)每次举行考试前召开一次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当时社会、环境和该次考试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工作做出部署。
(2)实行预警期制度。学校自命题的考试从开始命题起,全国统一考试从接到试题起,到考试成绩公布止,为一般预警期,处置工作组设立值班电话,并指定专人值守。其中从考试开始前24小时起,到考试结束后2小时止,为重点预警期。处置工作组及各成员保持通信畅通,并保证随时到达指定岗位。
(3)每次考试的一般预警期开始前,处置工作小组负责对本预案列出的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和成员名单、联系方式、相关部门等信息进行修订,确保准确无误,同时印发处置工作组及全体工作人员。并上报上级考试中心。
2. 应急处置预案实施
(1)在考试期间发生试卷失密或泄密,试卷运送延误或损毁,评阅前答卷丢失或损毁,考试成绩电子数据损毁,考试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考试过程中发生群体性违纪或舞弊事件。教务处立即报告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经学校领导批准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2)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学校各部门工作,确定失密或泄密试卷的性质,收集和报告考试实施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及时上报教育部考试中心或有关上级部门。
(3)党政办、宣传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新闻媒体对有关情况的炒作,严格控制相关信息在网上散布。
(4)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各专业学院负责掌握学生思想动态,稳定学生情绪,做好解释、疏导工作,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
(5)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政办负责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侨人员的有关事宜。
(6)保卫处负责考试现场安全,维持考场秩序。并配合公安机关作好立案侦破工作。
(7)后勤处负责师生人员的生活、医疗救助、通信等后勤保障工作。组织人员进行抢险、救援、救治工作。
3. 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上报学校上级单位和部门。
四、工作成效
学校处置预案完善,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考试中没有发生重大安全事件,保证学校考试组织实施的安全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