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为加强期末、元旦、寒假期间实验(训)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训)室安全无事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二级学院党政负责人是本单位实验(训)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切实做好实验(训)室安全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要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2、从通知下发之日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及学校颁布的各项实验室安全相关规定,立即组织对本院(部门)管辖的实验(训)室进行全面安全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本学院(部门)无法解决的,要将存在的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职能部门解决处理,并报教务处备案。
3、各实验室要切实加强对学生实验(训)时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严格按实验室设备有关操作流程开展实验教学,确保学生实验(实践)安全无事故。若出现安全事故,要严格按《郑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试行)》(校〔2024〕89号)有关规定及时处理解决。
4、要加强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寒假前,请将未使用完的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送至试剂柜统一存放,确保做到“四无一保”(无被盗、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有毒化学品及其废弃物的实验室要严格规范管理,防止化学品外泄,必须严格落实“五双”(双人保管、双人双锁、双人收发、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制度。实验废弃物(尤其是废液)要按规定贴好标签置于安全区域统一存放,不得将有害废弃物混入生活垃圾。
5.做好实验室内气瓶等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不使用时应断电、断气并保存于安全地点,气瓶放入气瓶柜或采取固定措施固定,以免碰撞或倾倒;假期不使用的或实验使用完毕的气瓶,务必关闭总阀,防气体泄漏事故发生;检查气体报警器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其余的特种设备均需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6、寒假离校前,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再次组织一次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泄漏等的全面安全排查,做好“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自然灾害)”、“四关(关好门窗、水、电、气)”工作。有防盗报警装置的部位要做好防盗报警装置的开启。
7、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强化对假期期间值班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值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岗,要严格实行来访登记制度,特别是重点部位如存放化学品或贵重设备处、机房等要严防死守。各学院需要开放实验室、大型设备需要进出的,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并备案。
郑州师范学院教务处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