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二级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材料提交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最近发布的《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现就相关工作的详细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与分级分类管理

1.各二级学院需立即组织人员,依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附件2)再次对本院所有实验室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自查填写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 年)(附件6)。检查内容需涵盖《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的全部内容。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对未及时整改或未制定可靠整改方案的实验室,责令实验室立即停止使用,完成整改后方可开放使用。

2.在自查过程中,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附件3)的相关要求,对实验室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分类,认真填写《郑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附件4)(正反打印)。对于识别出Ⅰ级/红色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这类实验室需重点关注并加强管理。

3.对于认定出的Ⅰ级/红色级实验室(重大风险实验室),所有学院需详细填写《xx学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附件5)。在填写时,请务必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标准和要求,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该备案表需由学院负责人签字确认(“零”报送),并加盖学院公章。

二、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应急演练

1.各二级学院需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确保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接受过必要的安全培训。特别是对于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和教职工,要进行专门的准入培训和安全教育。

2.各二级学院需根据专业特色制定专门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通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实验室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材料提交

1.各学院请于6月14日前向教务处实验管理科提交签字盖章的附件4:《郑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以单个实验室为单位填报所有实验实训室)、附件5:《郑州师范学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以及附件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和附件7:《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按照提纲要求填写),所有材料都需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请各二级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此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做好迎接省教育厅本月中下旬来我校现场巡查工作准备。如有疑问或需要协助,请及时与教务处实验管理科联系。我们将共同努力,确保我校实验室的安全与稳定。联系电话:65502177。电子邮箱:zznusyglk@163.com

 

教务处实验管理科

2024年6月4日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docx

附件3:《高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教科信〔2024〕4号.docx

附件4:郑州师范学院实验室安全风险评估报告.docx

附件5:郑州师范学院I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docx

附件6:xx学院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 年).docx

附件7:xx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报告.docx